2024-11-13 08:38:43 文章来源:临淄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临淄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网上初审结果,不再增加初试环节,通过报名初审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地点: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临淄区桓公路9号)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次日11月16日(周六)16:3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室。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各一份,身份证丢失可提供临时身份证。
(三)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四)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五)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六)具有党员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招聘主管机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临淄区委党校:0533-3718377
监督电话: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0533-7220072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7223131
附件:附件1.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原文标题:临淄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2024年中共临淄区委党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zi.gov.cn/art/2024/11/12/art_5304_287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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