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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人员664人报名入口

2026-03-18 08:45:25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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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人员664人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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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集中 公开招聘人员664人报名入口

    招聘程序及办法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19日—3月26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3月25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19日9:00—3月27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缴费后可申请减免,具体见本公告“四、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残疾人专项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且不设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6年4月22日—4月24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相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或操作性特点明显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后、面试前安排专业测评考核。

  1.笔试

  时间、地点:2026年4月25日,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各主管单位对笔试后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专业测评

  部分岗位安排专业测评(岗位、测评形式见《招聘计划表》“专业测评”栏)。经笔试入围和招聘条件明确可免于笔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评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得入围面试。部分岗位另设有心理测评,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也不得入围面试。

  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表》明确的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4.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部分岗位对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能力有一定要求,但又不安排专业测评环节的,将在面试考查内容和测评要素中体现(以《招聘计划表》“其他说明”为准)。

  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如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在计划招聘人数2倍及以内的,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不设面试合格线。

  5.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专业测评(不含定性测评项目)、面试和总成绩计分均采用百分制,因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以下“笔试成绩”均指换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即笔试总成绩除以2。

  ①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成绩计算规则:总成绩=笔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计总成绩(下同)。

  ②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无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成绩计算规则:总成绩=笔试成绩*30%(小数点后取两位)+(专业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70%(小数点后取两位)。

  ③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有符合条件免笔试入围人员的情况)成绩计算规则(所有入围人员):总成绩=专业测评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取两位)。

  遇有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1.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政策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者;2.面试成绩高者。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优先入围人员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考核完成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主管单位统一委托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对残疾人专招岗位和有额外身体条件要求的岗位的体检,结合实际执行。

  各主管单位统一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程序和标准(省公安厅下属事业单位考察按《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并结合本行业职业道德要求和事业单位用人特点,对体检合格者开展考察工作,综合确定考察结论意见。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检、考察工作。应聘人员拒不配合,或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工作无法按期完成,影响有关单位用人的,主管单位可按不宜聘用做出结论。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主管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递补

  应聘人员在笔试后放弃或经认定被取消入围专业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资格,或在体检、考察环节被认定为不宜聘用者,或在拟聘人员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导致后续环节的入围人数或拟聘人员出现缺额的,主管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从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依次安排递补,递补顺序与同岗位确定入围人员的规则一致。报备进人手续后有放弃入职的,原则上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应聘指南(附件2)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分别与意向应聘岗位相关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相关栏目)。有关单位的答复不视为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技术性问题的,请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三)应聘人员对招聘信息有异议的,请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相关单位反映(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持有效残疾人证应聘非残疾人专招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3月25日17时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办事服务平台(https://fw.zjks.com/login),在“减免申请”事项中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符合招聘条件中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评环节的人员,由主管单位进行确认。

  (五)拟聘人员应在主管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无充分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不保留其拟聘资格。

  (六)本次招聘中,按照各单位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及残疾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残疾等级要求,在佩戴辅具情况下应聘人员均可直接阅读纸质试卷并直接笔头作答,因此视为无需额外提供盲文试卷或单独考场,请应聘人员理解配合。

  (七)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招聘过程发布的信息中,一般用准考证号代表相关入围人员,至公示拟聘人员时再将姓名与准考证号进行关联,实现信息闭环,便于回溯监督。

  (八)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发现招聘过程中有招聘工作人员或应聘人员涉嫌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驻各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举报投诉应当提供确切证据,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扰乱招聘工作秩序。

  对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解释。

  1.附件: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集中 公开招聘计划.xlsx

  2.附件:应聘指南(发布版).doc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3月17日

  原文标题: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集中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jks.rlsbt.zj.gov.cn/col/col1229635556/art/2026/art_e358cab6a3b6491098c9a03fb33d5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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