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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2026-04-30 17:02:43 文章来源: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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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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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1: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xls

  2:综合表现证明提纲.docx

  有关考生: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6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一)政审证明开具:

  1.2026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注明经办人及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

  2.有工作经历的考生,由原单位出具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要求注明经办人及办公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

  3.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

  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标注“Y”)均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上述材料在2026年5月14日(周四)前交至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29号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532-89076056)。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3日(周三)早上8:00

  集合地点:康复大学青岛中心医院8号楼1楼健康管理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127号)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2.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晚上10点至次日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体检前3日请您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于油腻、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早休息,避免疲劳。

  3.体检费用418.8元,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递补体检,具体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按《2026年度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9076056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4月30日

  1: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xls

  2:综合表现证明提纲.docx

  原文标题:关于2026年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考察及体检等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qd3y.cn/recruitment_detail.aspx?id=7063&typeid=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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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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