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1 11:59:23 文章来源:平原县教育局
四、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报名参加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教师选招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笔试之前首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7月13日。
2、测试地点: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县师资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后,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招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于7月23日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4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⑴初中: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初中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
⑵小学:各学科通用一张试卷,内容为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
⑶幼儿园:内容为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教学知识及应用。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100分制。
笔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六、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由县师资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招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布。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7月31日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其它符合国家加分政策且明确加分权重的按政策规定执行。由县师资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
参加笔试的音体美学科人员在笔试前、其它学科所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必须提交个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