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备考技巧 >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共行政的运行机制(3)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共行政的运行机制(3)

2014-04-17 11:17:23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共行政的运行机制(3)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相关链接:

  【持续更新】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历年真题】2008-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历年真题汇总

  【备考专题】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备考专题

  【报考交流】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交流群:114998201| 山东华图微博

  第三节 行政协调

  行政协调的涵义

  行政协调是指协调行政系统与外部环境、行政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使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有效地实现行政目标的一种管理职能。行政协调可消除各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的浪费,增强效率,从而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 行政监督

  1.行政监督的涵义

  行政监督是行政活动的重要职能之一,是国家行政管理运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对决策、执行的整个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和克服偏差。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活动,以达到改善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从而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

  2.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监督体系是指由不同类型、不同方式、不同内容及不同效力的行政监督所构成的相对独立的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从行政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关系来看,行政监督系统主要包括行政内部监督系统和行政外部监督系统两个子系统。

  1、行政内部监督系统

  行政内部监督系统是指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实施的各种监督所组成的行政监督系统。行政内部监督系统主要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它们主要包括自我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两种形式。

  (1) 自我行政监督

  自我行政监督主要包括一般监督、职能监督和主管监督三种情况。

  一般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各行政机关之间按直接隶属关系而产生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和互不隶属的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一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这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二是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上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这是自下而上的监督。三是平行的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这是一种横向监督。

  职能监督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对其他部门所实施的监督。例如,财政部就其所主管的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对各部委、各地区实施的监督等。

  主管监督是指上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对下级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应的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

  (2)专门行政监督

  专门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的专业性监督。专门行政监督包括各级行政监察机和审计监督。

  (a)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指我国政府中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和廉洁奉公所实行的监督。

  行政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主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检查权。所谓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依法享有的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第二,调查权。所谓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享有立案调查的权力。第三,建议权。所谓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如何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和对如何提高行政效能作出的具有一定行政法律效力的建议。第四,行政处分权。所谓行政处分权是指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对违反政纪的监督对象按照管辖权限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等六种行政处分的权力。

  (b)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职权:第一,检查权。第二,调查权。第三,建议权。第四,通报权。审计机关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第五,处理权。对于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作出通报批评、警告、暂停拨付有关款项、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以及处罚等处理决定。

  2、行政外部监督系统

  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是指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监督主体所构成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的监督体系。行政外部监督系统是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政党监督、社会监督所构成的统一完整的监督系统。

  (1) 立法监督

  立法监督也称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在我国,立法监督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所实施的监督。

  (2) 司法监督

  司法监督也称为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与限制。这种监督最大的特点是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问题,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人民检察院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主要表现为法纪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它通过行使审判权、审理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行政诉讼案、处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实施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3)政党监督

  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制度,党的监督应包括各个政党的监督,这里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主要是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担任国家行政职务的所有党员的行为实施监督和制约。其监督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日常监督。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经常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进行的。第二,专门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组织中对党组织及其党员行使党纪监督权的专门机构。

  (4)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人民群众和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不直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只有当人民群众的意见被有关国家机关采纳以后,并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时,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社会监督是来自群众的监督,它的基本方式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申诉和控告。具体来说,它可以通过下列渠道进行:

  第一,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二,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监督。

  第三,社会舆论监督。第四,信访制度的监督。
 

  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备考相关链接:

  【持续更新】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汇总

  【历年真题】2008-201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历年真题汇总

  【备考专题】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备考专题

  【报考交流】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交流群:114998201| 山东华图微博

图书

更多>
(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