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9 10:53:59 文章来源: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山东平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编制外人员招聘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社会招录食品检验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领导,志愿从事质检工作;
2、年龄20至36周岁(1992年3月9日至1977年3月9日期间出生);
3、理工类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3月14日-3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平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填写《平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读学习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的证明或者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提供确有困难的可在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后提供,考生同时交4张1寸彩色照片。
招聘单位要审查报考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考生因误解简章内容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的职位、条件等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考生于3月29日到平原县质监局办公室领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专业考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