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7 16:08:30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现场登记报名时,需提交现场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的学历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在我县服务的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2、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学科计划数不足10人(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学科计划数超过10人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一同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参加说课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说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如计划岗位报名不足出现空缺,按照1:2的比例核消岗位,空缺岗位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分配:
1、报考宁津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按照(1)语文----(2)英语----(12)乒乓球专业的顺序,每学科1人依次分配。
2、报考宁津县乡镇中小学后备教师岗位的,按照(1)语文----(2)数学----(13)体育的顺序,每学科3人依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