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7 16:08:30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体检在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2012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如经考察、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问题的合格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合同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3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考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5426812
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附件一:2012年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doc
附件二:1、2012年宁津县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A类).doc
3、2012年宁津县乡镇中小学后备教师招聘报名表(C类).doc
附件三: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宁津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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