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4 15:10:23 文章来源:德州政府网
2012年德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
四、考察和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和体检参照我市考录公务员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进行。
五、聘 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指导和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其 他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的公告事项,请关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4-2625198 0534-2671782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附件:2012年德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德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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