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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

2012-06-20 11:17:13 文章来源:山东栖霞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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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4)

  (二)面试

  面试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栖霞市卫生局组织,实行百分制,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考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7:3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聘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因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网上(http://www.sdqixi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应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岗位,聘用到需求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卫生局填写《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栖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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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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