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11:17:13 文章来源:山东栖霞政务网
2012年烟台栖霞市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5)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业务考试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栖霞市卫生局 0535-3376109
监督电话: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5210043
报名和笔试成绩查询网站:
烟台人事信息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
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查询及公示网站:
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
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栖 霞市 卫 生 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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