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3:57:08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网站
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教师10人,管理人员1人,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部落在高新区孙村办事处、巨野河办事处辖区内的农村中小学。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济南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岗位计划专业要求》(附件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本次应聘范围之列。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教师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4、从事小学学科教学五年以上,且近五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从事小学学科教学工作无间断。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6、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管理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4、从事办公室文字材料工作二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5、本科学历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