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4:10:51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网站
2、2012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
(1)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应具有生源地、普通话等级两项信息,如无相关信息需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
(2)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科学历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6)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3、其他应聘人员需提供:
(1)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学历人员提供能证明济南市常住户口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事业身份的人员还需要加盖学校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各类应聘人员按上述顺序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存放。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符合应聘条件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