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4:10:51 文章来源:济南高新区网站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根据以下两个条件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说课成绩的高低、笔试成绩的高低。如以上两个条件依次比较后仍然并列的重新组织说课。对弃权、体检及考核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人选名单、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济南高新区网站予以公示。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提出聘用意见,报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咨询电话与乘车路线
(一)咨询电话
工作日内可拨打:0531--88871583 0531–88871179咨询。
(二)乘车路线
到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乘车路线:从甸柳庄乘123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下车,往南走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乘321路、311路公交车到舜华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走300米路东即是。
附表1: 《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专业要求》。
附表2:《济南高新区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济南高新区组织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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