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8 18:01:36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察体检
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不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dy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具体招聘工作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的原则,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人事科(0546)8331258、890161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0546)8326611、8334404
附件:1、201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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