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9 12:00:52 文章来源: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2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政审: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 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中共党员、学历从高到低(或先后)确定政审人选。
4、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申请者负担。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 0543-3160106
附件:
1、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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