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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07-02 17:42:15 文章来源:日照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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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照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高层次人才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 7月12日 8:30-14日17:00

  查询时间:2012年 7月12日10:30-15日17:00

  报名网址: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zrsrc.com)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7月12日10:30-7月15日12: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7月12日10:30- 15日17: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7月20日-2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资格证,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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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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