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4 08:51:44 文章来源: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济南商务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济南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开发区、服务外包等工作。为加强招商引资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推动商务工作落实,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有关部门同意,市商务局决定为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济南市财贸信息中心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范围
1、选调职位:七级职员(正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见附表1)。
2、选调范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事业单位七级职员(或科长)及以下职务;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政策理论功底扎实,熟悉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外语水平高,综合素质能力强。
5、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尚在试用期内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影响干部任职使用问题的。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