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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淄博沂源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2012-07-18 09:54:13 文章来源:沂源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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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2年淄博沂源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在两门考试科目按比例折算出考试总成绩后加分,计入总成绩。其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3分,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及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加5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已经通过享受加分政策、定向招聘政策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岗位并已经被录用(聘用)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已被事业单位直接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录取比例:每一个岗位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需达到招考人数的2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人数为1人的岗位(专业)予以合并考试,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单独招聘学历层次为研究生的岗位(专业)可不受此上述比例限制。

  应聘人员于8月3日上午凭身份证、交款发票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并公布确定的最终招聘岗位(或专业)及人数。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方法进行,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1、笔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30 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科目:

  (1)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2)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占20%)、解剖学(占20%)、病理学(占20%)、药理学(占20%)、诊断学(占20%)。(护理学岗位(专业)的不考诊断学,考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按2:8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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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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