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6 09:28:40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和材料邮寄/递送两个步骤进行报名。
(1)如实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个人简历(Word版)发送电子邮件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zfx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姓名”(例如:教学1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张林,中间不要有任何标点符号)。
(2)准备个人应聘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或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邮寄到我校人事处报名。报名后的复印件留存学校,不再退还。
个人提供的资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办公楼406室人事处。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人事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字样。
2、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范围的人选,并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211.64.8.2/rens)、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211.64.8.2/rens)另行通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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