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09:44:43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武老师
联系电话:(0532)87690030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中崂路967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 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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