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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19 10:00:46 文章来源:福山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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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2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5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六)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招聘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七)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或岗位。在读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11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亲笔填写的《福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福山区人社局主办)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人员还须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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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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