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10:00:46 文章来源:福山区人社局
2012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本次招聘根据拟聘用人员情况和用人单位行业特点、人员结构等情况,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研究确定分配去向,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分配去向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派遣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也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56306
监督电话:0535-6356279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网站和进入面试范围、体检考核范围公示网站:半岛制造业人才网(福山区人社局主办),网址:http://www.fsrc.gov.cn
附件: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6日
相关链接: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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