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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11-29 09:11:33 文章来源:青岛城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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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青岛市城阳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城阳区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8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196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城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统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城阳区卫生局一楼大厅(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华城路3小区16号楼,太阳城商场南侧,联系电话:0532-87968697)

  报名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背面写姓名、性别、所学专业);单位出具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级别、工作年限等);护理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花名册复印件。报名时由城阳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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