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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招考简章

2012-11-29 10:30:04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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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招考简章

  根据《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托管聘用暂行办法》(潍人字〔2007〕71号)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用的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现将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具有在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是潍坊生源或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本科毕业生须是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不限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及备注说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和培训等程序进行。

  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笔试;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参加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8日-12日8:30-17:00。

  2、报名地点:潍坊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向西300米路南,办公楼三楼)。

  3、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2012年市属潍坊市第七人民医院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派遣期内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或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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