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09:37:56 文章来源:金乡县政府网
2012年金乡县高校毕业生选聘农村组织管理员简章(3)
2、对在村任职满两年的,根据市下达的事业编制招聘计划,适当拿出一定比例定向进行招聘。
3、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农村组织管理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自主创业,并享受农村创业就业的鼓励扶持政策。
五、管理服务
1、聘用人员正式履职前,县委组织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每年考核一次;日常管理、联系、服务等工作由镇街党(工)委和村(居)党组织负责。
3、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不超过2个聘期)。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就业、创业。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
六、选聘纪律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选聘简章要求的,违背《诚信承诺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从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农村组织管理员由金乡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9227
附:
金乡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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