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3 15:37:58 文章来源:莘县人事信息网
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 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笔试成绩加10分。根据聊发〔2011〕18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2年起,退役后3年内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按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初审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2月23日(8: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莘县人事行政服务大厅(县政府四楼)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要提供《退伍证》、《入伍通知书》及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加分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实施加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到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计生站服务人员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人员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确定后,根据笔试成绩,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县公安局保安、县计生站等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社区协警、乡镇计生站等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第二志愿考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陆莘县人事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社区协警报名登记表》、《2012年公开招聘计生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报到证或报到后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服务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岗位和社区协警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要进行现场目测。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届时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