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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2012-12-13 15:37:58 文章来源:莘县人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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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4)

  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和社区协警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局保安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社区协警、计生站服务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公示期满直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附件1: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知.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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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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