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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2013-04-11 09:24:11 文章来源: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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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烟台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规定,2013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岗位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县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岗位,但必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区直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17日11:00。

  查询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4月21日8:30。

  缴费时间:2013年4月14日14:00-4月17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4月19日14:00-4月21日8:30。

  报名网址:http://www.zfrs.gov.cn(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岗位。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初审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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