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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6-04 11:46:56 文章来源:禹城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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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0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限德州户籍(含德州生源)考生,其公安院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其他岗位限禹城户籍(含禹城生源)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不限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配偶也可报考,但须符合简章规定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四)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人员: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6、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7、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8、在2011年、2012年、2013年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办法:考生须在禹城市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根据说明认真填写(手写)相应项目。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其他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6月16日前提供);在企业就业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笔试报名费40元。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须先到市公安局进行现场目测,目测内容现场公告。经现场目测合格的,到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四)加分政策。由我省、德州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对隐瞒、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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