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商行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考试备考资料:法律基础知识(一), 更多银行招考信息及公考资讯请关注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sdhuatu), 招考答疑请点击加入 2023农商行考试QQ群:681576256
扫码了解本土考情、领免费资料、咨询课程
1.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宪法的特征
宪法最主要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三个:
第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第二,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3. 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4. 国体
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1)国体是国家的性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实施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因此,国家具有强烈的阶级性。一般地说,在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地位。(2)注意国体与政体的区别。(3)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5. 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同于人民团体。其主要的职能是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6. 所有制经济形式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
集体所有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7. 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8. 经济体制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9. 政体
政体又叫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编辑:admin)
山东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