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10:40:32 文章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2013年7月31日)。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一)法律专业20名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优先考虑。
(二)中文文秘专业3名
(三)播音主持专业1名
播音主持或其他相关专业,女性,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亲和力强,上镜。
(四)影视摄像专业1名
(五)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类1名
精通方正飞腾等排版软件,熟练掌握报刊、图书排版等设计;有报刊、杂志排版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计算机专业4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网络管理相关专业,熟练掌握网络设备、操作系统等应用软件的使用、配置、维护;熟悉photoshop、dreamweaver等应用软件;熟悉网站建设和数据库应用。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00),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