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7 08:44:47 文章来源: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淄博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急需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的,可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向基层服务项目的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招聘岗位代码为1321计划中。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8月1日上午8点30至12点,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科目1:专业基础知识。
科目2:专业技能知识。
2、笔试时间:
8月3日上午:8:00-10:00 专业基础知识
10:30-11:30 专业技能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包括应聘岗位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能操作规程。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专业基础知识占70%,专业技能知识占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差额医疗事业单位学历层次为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按照岗位分类进行。A类岗位面试采用专业题的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B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费每人70元。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五)聘用办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符合1:3比例应聘同级岗位(专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