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10:48:31 文章来源:高青县人社局
2013年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核、体检。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相同则按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被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录取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合并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情况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将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时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7天的公示。对招聘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6967130 6967137
监督电话:6967029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201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非教育类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附件3:2013年高青县事业单位非教育类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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