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3:43:14 文章来源: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退役士兵考试考核简章
为切实做好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潍政发[2013]19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符合201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 公开招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符合201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能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
4、报考市法院法警辅助岗位,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考30人,其中市法院法警辅助岗位10人(从事看管、值庭、提审、安全保卫等工作,女性不超过2人),其他岗位20人。
四、招考原则、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原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考。
(二)报名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8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寿光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寿光市圣城东街与东升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3、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持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须提供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立功奖章用数码相机拍照后A4纸打印)。下载打印也可现场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档案、资格审查。成立报考人员档案、资格审查小组,由人社、民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档案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档案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报名费:报名费40元。
6、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前请先登录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自己的准考证号码,以方便现场领取。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考核加分。考核加分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没有档案材料的一律不另行调查,并按以下计算:
1、军龄。根据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时间自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计算),每满一年加1分。高原条件兵服役每满一年再加1分。
2、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或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加4分,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25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50分。其中,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须有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并且档案中有《奖励登记表》等材料。奖励分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3、伤残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伤残等级的,分别加15分、10分、7分、5分。
4、其他加分。烈士子女(第二代)、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20分。
5、扣分。在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降衔、撤职处分的,分别扣减0.25分、0.5分、0.75分、1分、1.25分、1.5分。
考核加分在报名地点和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对本人考核分数如有异议,须在笔试前向审查小组提出,由审查小组进行认定。笔试后再提出加分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笔试(100分)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
考试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