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5:26:33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青岛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工勤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驾驶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三)青岛市内三区常住户口;
(四)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专业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5年以上,持有地方C证及以上驾驶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于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到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三楼会议室报名。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工作年限截止2013年9月10日),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9月11日(星期三)9:00-12:00到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9:30-10:30。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208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