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5:26:33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青岛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聘工勤人员简章(2)
(二)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时间:9月13日(星期五)9:30-10:00。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208会议室。
(三)技能测试
时间:9月13日(星期五)10:10-10:40。
地点:市区道路。
四、成绩核算
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30%、2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考察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政府办公厅提出录用意见,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http://shenpidt.qingdao.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政策咨询电话:85911521,13668885955
监督电话:859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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