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5 13:34:55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德州市临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录用资格的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计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被聘用到巡警岗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内只允许报考本地公安机关的公务员。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各招聘单位要各司其责,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公开咨询电话,配备2名以上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工作。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明知故犯违反招聘规定或违反工作纪律的,要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17(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4-4559017(临邑第一中学);0534-4431280(临邑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0534-4232034(临邑县监察局)。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http://www.lyxrsj.gov.cn/(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lymxw.gov.cn/(临邑民心网)
http://www.lyxgaj.gov.cn/(临邑公安信息网)
http://www.lyxedu.gov.cn/(临邑县教育局)
http://www.sdlyyz.com.cn(临邑第一中学)
附件:
附件1 临邑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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