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 09:42:53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平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31-87897103 ,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阴县2014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平阴县人力资源
平阴县机构编制
平阴县卫生局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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