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落实年度招募计划,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培训等工作;
(三)指导完善本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信息管理员,汇总上报“三支一扶”岗位需求、离岗、期满就业等信息;
(四)协调落实本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政策待遇,统筹做好服务期满就业的指导、推荐等工作;
(五)完成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组织申报本县(市、区)岗位需求,协调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及基层服务岗位;
(二)负责协调服务单位(含县级主管部门,下同)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三)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时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核定生活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
(四)负责协调“三支一扶”大学生户籍、档案、党团关系的接转与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五)具体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体检和岗前培训。
(六)负责安排、督促、检查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核工作;
(七)负责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
(八)指导协调服务单位做好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教育、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
(九)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积极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各项待遇和期满后各项优惠政策;
(十)负责本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总结、宣传;
(十一)完成上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及时向县(市、区) “三支一扶”办公室报送“三支一扶”大学生变动信息,并定期向所在县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报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产生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
(三)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教育培训计划;
(四)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有关待遇;
(五)完成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相关链接:
【备考专题】2014山东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专题
【相关信息】2014山东省三支一扶招考信息汇总
【报考交流】山东省三支一扶交流群: 118922616|山东华图微博
山东华图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