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 15:27:37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幼儿教师,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计分。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博山政务网”、“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博山教体信息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法确定。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学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考核时,对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