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卫生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医疗招聘考试 > 报考指导 > 2020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

2020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考条件

2020-10-09 16:06:00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0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报考条件

  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护士执业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10月14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10月14日前落户)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图书

更多>
(编辑:小编图图)

图书

更多>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