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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高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50人)

2023-05-09 15:15:52 文章来源:高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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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高唐县人民政府-高唐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50人)

  ·附件1:高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高唐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高唐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济宁医学院(非隶属)附属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医联体单位,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全面合作医院。“中国胸痛中心认证单位”、“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成员单位”、“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急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癌症中心”、“创伤中心”、“心血管疾病诊疗质量监测基地”。医院现有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聊城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承担着县域内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及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见习与实习带教任务。

  医院根据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50人,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的岗位、数量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及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应聘人员报名依据学历学位,须为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并完成学习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2023年住培结业人员可先报名参加考试,未按期取得住培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中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21、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社会保险为准)。

  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

  3.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7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本科岗位: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研究生岗位:2023年5月17日9:00— 5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

  本科岗位:2023年5月17日11:00—5月20日16:00

  研究生岗位:2023年5月17日11:00—6月1日16:00

  报名网址: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本科岗位:2023年5月17日11:00— 5月20日12:00

  研究生岗位:2023年5月17日11:00—6月1日12:00

  招聘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5月20日16:00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高唐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5日9:00—5月27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2023年高唐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摁手印);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3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毕业)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信;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报考研究生岗位(临床201、病理202)的只参加面试。

  (一)笔试

  1、岗位代码101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岗位代码203-210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学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护理、中医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表所列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高唐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唐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或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信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发布的“以上”“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高唐县人民医院  0635-6028358

  监督电话:县 纪 委:0635-6053679

  县人社局:0635-6066370

  县卫健局:0635-6028600

  附件:

  ·附件1:高唐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高唐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高唐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9日

  原文标题:高唐县人民政府-高唐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tang.gov.cn/ywdt/tzgg/202305/t20230509_4318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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