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9 16:22:22 文章来源:泰山医院
关于2023年度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现将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地点: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2楼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
二、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参加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序及合格线依次递补。
现场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直接访问http://60.216.53.72:8585/登录并下载)。
2.学历学位材料
(1)社会考生
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尚未取得现阶段教育的毕业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所在院系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已取得的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海外留学人员
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能顺利毕业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定向、委培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过期视作弃权。
6.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同时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均无法体现专业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如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毕业论文、其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可提交证明个人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兼职证书、个人简历、进修证明等(非必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9927
附件:
请考生注意:今后关于招聘的通知将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栏通知,请及时关注查看。
山东省泰山医院
2023年5月8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stslyy.com/gzb/NewsInfo.asp?bigclassID=2&smallclassid=18&threeclassid=&ArticleID=1839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2023日照岚山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笔试合格数线和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