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16:13:26 文章来源:未知
报名入口>>>202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报名入口
招考公告>>>202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0人)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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