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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诉讼法

2014-04-21 15:57:18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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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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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由民事诉讼活动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构成,其中,民事诉讼活动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实现诉讼目的,依法所进行的活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世事诉讼活动过程中所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活动和世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在中国,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仅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1991年颁布施行、200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泛指一切用来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

  二、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行政诉讼的结构由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作为被告的国家行政机关构成。其中,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法也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在中国,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广义的行政诉讼法泛指一切用来调整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

  三、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受刑罚处罚以及受何种刑罚处罚的活动。刑事诉讼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在中国,广义的刑事诉讼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全部诉讼活动;狭义的刑事诉讼专指审判程序。现代刑事诉讼一般是指广义的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法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在中国,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1979年通过,1996年第一次修正、2012年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泛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活动有关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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