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9 09:47:05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审查或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
(二)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5楼会议室。
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6-8331258、8901616
东营市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集团东营医院)
二O一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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