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1 16:54:11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菏泽教育局
七、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12年全国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12月10日。因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这个时间之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含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认定)信息的录入、编号和数据下载工作,不得延误。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县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在5月30日前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28号)文件要求,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运输、打印过程中的证书耗损,按照“准确预计、适度留存、杜绝浪费、防止流失”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四)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广泛进行宣传,积极发动社会优秀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并使申请人员全面掌握各项政策和要求。
(五)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2年菏泽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说明
2、2012年菏泽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须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菏泽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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