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2 15:21:59 文章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考选计划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八、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允许报考,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名时间: 2012年6月4日至6月14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2110128 6226678
网址:www.sdllrc.com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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