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7 10:31:19 文章来源:周村教育信息网
(二)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专业实际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面试从外地聘请考官,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参加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招聘的人员参加说课和技能测试(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注意周村教育信息网上的面试通知。
(三)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课按30%、专业课按70%折算,只考公共课的不再折算。
2、面试成绩:相同学科同一课题,考生当场备课,进行说课,由评委按百分制计分。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聘用办法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若遇并列按下列顺序聘用:①省级优秀毕业生;②“三支一扶”毕业生、省市区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③中共党员;④面试成绩高者。报考学前教育(幼教)学科的毕业生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学前教育(幼教)专业的毕业生。
2、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及组织教育教学的能力等;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本人自愿放弃及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